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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有硕士学位及以上文凭(包括应届毕业生和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1.本人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单位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2.接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三、办理程序: 1、提供上述材料,收到接收函后,送回学校办理报到证,广东省内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的送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2、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同区迁移用户口卡)、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缴纳人事代理费;
3、接到电话通知后,申办人携带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接收单位落户证明、白底小一寸彩色数码照片2张、1元(未换领广州市二代身份证的则需提供广州市二代身份证相片4张,身份证相片回执,21元);身份证复印1张:到人才中心领取《广州市区入户卡》并到广州市公安局对外办证中心(西湖路88号,北京路和广百附近)审核学历办理入户卡盖章手续;并将办好的材料送回。
附注:
入户可分为:A、入人才市场集体户B、入个人户(入亲戚朋友家的需先到其房产所在地公安分局的户政科咨询是否可搭户)
四、户口: 入户后为广州市永久市民,红印户口本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4楼1407室 联系电话:87642625、87642630、87747365、87747370 邮 编:5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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